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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产生首批房屋登记官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能源   来源:民政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 夏宗伟) 10月11日,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始推行房屋登记官制度,首批42名房屋登记官推荐人员已经公示结束。 据介绍,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要求

本报讯(记者 夏宗伟) 10月11日,市将首批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产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房屋统一部署,我市开始推行房屋登记官制度,登记首批42名房屋登记官推荐人员已经公示结束。市将首批

据介绍,产生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要求,房屋凡从事初审、登记复审、市将首批终审等具有房屋登记审核性质工作的产生人员,必须通过房屋登记人员培训考核或确认,房屋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登记成为房屋登记官持证上岗。市将首批2012年起,产生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房屋今年开始首批房屋登记官确认工作。

凡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3年以上,且房屋登记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过错,并已取得《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参加2008年住建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房屋登记办法》培训班的,可申请房屋登记官。

我市此次共推荐42名全国房屋登记官候选人员,他们都有着多年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经验。据悉,这批人员公示后再经省住房和建设厅审核并报国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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