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工商部门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原标题:宁德市工商部门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双十一”临近,双十一7日,宁德市工商部门发布了网购消费警示,市工商部示提醒消费者在享受促销活动的布网同时,面对商家预热造势形成的购消购物氛围要理性消费,谨防掉入网购虚假宣传、双十一先涨后降、宁德虚构“原价”等陷阱。市工商部示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布网尽管今年已是购消“双十一”的第十个年头,但每年都会接到相关的双十一网购投诉,而且成逐年上升趋势。宁德为了最大程度的市工商部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从网络消费前中后不同阶段,布网提示了几个需要注意的购消维权重点。
选择合法网络平台
莫轻信低价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经营、规模大、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查看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特别是工商红盾图标。
在具体消费中,先提价后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伎俩,消费者应提前进行价格对比,不要轻信“全年最低价”“限时秒杀”等宣传字眼,也不要因为口碑好、评价高、价格低而冲动消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理性购买。
收货时注意验收
赠品也可索赔
工作人员提醒,“双十一”期间商品交易量大,快递运送时间长,消费者不要心急,耐心等待,不要因为短时间内未收到商品随意投诉。但在收到商品时,建议消费者不要拆封后急于使用,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认商品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工作人员特别强调,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发现赠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保留购物凭证
依法维权
在实际的投诉案例中,12315工作人员发现一些消费者因为没有保留好相应的凭证,导致在具体维权过程中证据不足难以维权。对此,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方便日后维权。
同时,消费者可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依法主动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及时联系卖家处理,如未能解决,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结果,可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必要时,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此外,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自11月7日至11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双十一”网购集中促销期间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工作。重点监测网店经营主体的信息公示情况,是否按要求亮标亮照或者加载个人身份认证标记; 促销信息公示情况,是否按要求公示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商品和服务广告宣传方面,是否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违规广告; 七日无理由退货情况,是否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是否自行增加限退条件;销售、附赠的商品情况,是否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附赠的商品是否提供“三包”服务;是否销售包含有关敏感信息的商品和服务。(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