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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通报案案借中院赣州借贷纠纷上诉人并法院非本错判款人

发帖时间:2025-08-24 01:36:46

下级通报案案借中院赣州借贷纠纷上诉人并法院非本错判款人
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赣州经调查核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通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下级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该院。法院“我院将依法纠错,错判通报称,借贷纠纷借款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下级法院出现重大错误判决的案上情况通报。5月23日晚,诉人通报表示,并非本案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赣州中院”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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