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新闻5月15日电(于三 金月)5月14日上午,枫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19连的垦区棉田里,一场“法治微课堂”吸引了正在地里劳作的棉田
农户。“大叔,好光农资使用后一定要保存好包装袋和样品,枫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新湖法庭书记员崔倩,垦区手持《服务三农100问》普法宣传册,棉田用通俗易懂的好光语音,为大家讲解着农资纠纷典型案例,枫一旁的垦区法官李明花正蹲在地头,逐条解答农户关于土地流转合同的棉田
疑问。春日的好光阳光洒在泛着新绿的棉田上,法治的枫种子也随之播撒进群众心田。五月的垦区芳草湖垦区,万顷农田已被绿色覆盖。棉田此时,新湖人民法庭的干警们走进地头,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春耕生产最前线。这是新湖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紧扣服务“三农”核心任务,将法治宣传与矛盾化解的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农业合作社和农户家中,用法治力量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法治春风吹进棉田间今年,新湖法庭针对春耕期间农资购销、土地流转、农机服务等矛盾纠纷易发问题,组建了“党员春耕普法小分队”,以“巡回宣传+精准答疑”模式深入连队、合作社和田间。他们将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法律口袋书”,送到田间地头。截至目前,新湖法庭已开展普法活动7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覆盖农户450余人次。“以前买化肥遇到质量问题,总觉得自己势单力薄,现在知道怎么用法律维权了!”新湖农场八连种植户王春芳拿着刚领到的宣传手册说道。这种“零距离”普法不仅提升了职工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更让法治成为农业生产的“隐形护盾”。农机“问诊”装上“法治引擎”5月15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农机法治体检”正在新湖农场进行。法官包小生向农机户讲解租赁合同中“作业质量标准”“故障维修责任”等关键条款;“机器作业时压坏了地膜,责任该怎么划分?这些细节都要写进合同,才能避免事后扯皮……。”针对辖区农业机械化率高、设备租赁和作业纠纷多发的特点,新湖法庭联合新湖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排查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风险点,并就多发易发问题为职工群众进行答疑解惑。此外,新湖法庭还开通了“农机纠纷绿色通道”,对涉及农田生产的设备租赁、维修保养、侵权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田间地头”调解室“李法官,快来看看!我家播种完这个苗没有出,播种质量有问题。”4月28日中午,正在新湖农场走访的法官李明花接到三连职工王娜(化名)的紧急电话。她立即带着书记员赶赴现场,王大姐其他土地开始大量出苗,就是高守明(化名)播种的这100亩棉花出苗率极低,经王大姐仔细检查发现,部分棉穴内没有棉籽。王大姐多次联系高师傅商议此事无果,诉至法院。在棉田垄间,李明花踩着松软的土地,仔细查看棉穴、棉种以及其他棉田出苗情况。“您看,高师傅,许多棉穴内没有棉籽,这和您的播种质量有关系。”她又转向王大姐:“春耕时间紧,咱们先自己补播,不能耽误收成。”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师傅当场给付王大姐8000元赔偿款。这是新湖法庭“田间调解”的日常一幕。初夏时节,新湖农场的棉田已泛起整齐的绿芽。从普法课堂到调解现场,从智慧平台到田间地头,新湖人民法庭的干警们正用脚步丈量责任,用真心化解矛盾,让“枫桥经验”在辖区棉田落地生根,绽放出服务三农的璀璨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