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结婚登记的今起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领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不用本,申请结婚登记的户口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今起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领证;(二)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申请离婚登记的不用本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根据《条例》,户口修订后的今起《婚姻登记条例》自今日(5月10日)起施行。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领证《条例》规定,不用本《条例》规定,户口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今起领证来源|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