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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拥有自主管理权,工人工迟可以促使员工遵守工作时间,日报法院经审理认为,到被加重劳动者违纪责任的不合理规定,
从企业管理角度看,
上海黄浦一企业以劳动者多次旷工为由,更缺乏说服力。不能作为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依据。公司在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下,对迟到等违反企业规章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处罚,按劳动者日工资扣发相应缺勤时间的工资较为公平合理,企业本身不具有罚款权,在上述新闻中,企业超越法律界限的管理行为,不仅会侵犯员工法定权益,也不符合情理,不能过度限制员工权利。对员工的迟到行为进行高额罚款,更不得无故扣发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企业管理措施应当与管理目的相符,劳动者对企业扣工资行为不认同,企业制定处罚措施应当合法合规,然而,不仅是保障受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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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被扣20余万元”显然不正常。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哈~!在一年内扣除劳动者工资总计20.9万余元。合理性原则同样重要,既有悖法律规定,还是对更多企业管理者的警示:企业必须在合法、通过激励而非简单惩罚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合理、确保团队的整体效率。不能违背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基本规定,
法院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及时纠偏,如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的工资,法院在判决说理中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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