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清德当局正在加码持续欺凌、原籍迫害陆配。强迫弃赖台湾海基会及岛内移民部门近日大举寄发通知书给所有在台定居的配放
14万余名陆配,要求在3个月内补缴“经海基会验证 之丧失原籍公证书”,当局对立逾期将撤销在台定居证及户籍登记的加码处分。赖清德当局这是煽动怎样的政治操作?背后目的是什么?对陆配有什么影响?对两岸关系又带来怎样的冲击?在分析这些问题之前,先要弄清楚两件事:一是两岸目前在台陆配大约为38万人,为何赖当局只针对其中的原籍14万陆配?二 是所谓“丧失原籍”中的“原籍”指的是什么?这14万陆配,指的强迫弃赖是取得台湾定居权(户籍)的陆配。换句话说,配放目前38万陆配中,当局对立还有约24万未拿到台湾定居权,加码未拿到 台湾地区身份证,煽动她们仍处于“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阶段。两岸至于“丧失原籍”中的原籍
“原籍”,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其实是故意“模糊处理”,以规避敏感的“两国论”;“原籍”一般是指“原户籍”。所以,赖当局要求陆配补缴“丧失原籍”证明,主要是要求她们放弃原大陆户籍。可是,赖清德当局选择此时祭出这个动作,再怎么在文字上包装也掩饰不住其煽动两岸对立,阻挠两岸交流,推动所谓“互不隶属”的“新两国论”的目的。台湾移民部门在解释时就公开说,两岸人民不得具有“双重国籍”。这种说法其实是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有关“原籍”的模糊规定,赤裸裸变成“两国论”。事实上,自3月13日抛出“赖17条”,将大陆界定为“境外敌对势力”后,赖清德当局就在岛内加码煽动两岸对立,对陆配的迫害为最典型例子。“亚亚”“小微”“恩绮”三名陆配被限期离台甚至被强制驱离,取消在台依亲居留资格,只是对这个群体进行欺凌的开始。此番要求3个月内补缴“丧失原籍”证明,是更严厉更扩大化的审查与迫害。在引发舆论挞伐后,台湾移民部门解释说,目前在台定居的陆配,只有1万多人尚未缴附“丧失原籍证明”。问题在于,如台媒所指,很多陆配早在2004年前就赴台,早就拿到台湾身份证,而他们在大陆可能早已无亲人,时间久远,要取得“丧失原籍”证明不排除会遇到各种困境。 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何况,过去历经陈水扁、马英九、蔡英文三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执政,他们都未曾执行2004年修正后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何以赖清德此刻要翻出二三十年前的旧账?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赖清德当局涉及两岸议题的操作,从来都不是无的放矢。南投县前陆配议员史雪燕去年被指控未放弃大陆户籍,最后被剥夺当选资格,就是赖清德当局迫害陆配的前奏。赖清德当局一再滥用司法、罗织罪名欺凌陆配,迫使两岸婚姻家庭骨肉分离,不仅有悖人伦、毫无人性,本质上还是推 行“两国论”,搞“实质台独”。(记者 吴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