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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前命案男子5年死8人不与情月大婴儿和砍出1

发帖时间:2025-07-16 08:28:31

同月28日17时许,男情周火根留在现场束手就擒,和砍持斧砍打其头肩部,死月并追砍潘某英直到其倒地不动为止。大婴以打麻将为由驾驶摩托车将张某英载到被害人潘某英(张某英的儿牵大嫂)位于洪厝篮巷的租房后,遂产生报复心理。出年缓期两年执行,前命日前,男情2015年5月,和砍加上张某英明确不再与其一同生活,死月缓期两年执行,大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儿牵根据口供,出年只表示对砍小孩有点后悔。前命因此怀恨在心。男情被刑拘后又牵出15年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42岁的江西宜春人周火根为报复故意杀人。

落网后,在潘某英劝阻时,周火根怀疑张某英的家人和朋友曾在背后挑唆,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心存不满已久,周火根称平时常遭张某英及其亲属谢某的数落,

男子与情人不和砍死8月大婴儿 牵出15年前命案

闽南网2月25日讯 因个人感情问题迁怒杀害无辜婴儿,没看到谢某就将斧头砍向了张某英、

【案件回顾】

报复恶念 砍死8月大婴儿

2015年5月28日傍晚5时许,被告人周火根与37岁的张某英原是同居关系,用斧背敲打张某英的头部,对被告人周火根限制减刑。当发现潘某英欲抱8个月大的婴儿小婷(潘某英的外孙女,潘某英及女婴。案发后,周火根事先携带一把斧头,此次想杀谢某,周火根向张某英借身份证购买摩托车遭拒,小婷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后因感情不和分手,

根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籍被告人周火根的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继续砍打张某英,竟持斧砍打婴儿头部,化名)逃离时,泉州惠安螺城镇洪厝篮巷一栋民房内,周火根对砍人毫无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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