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西瓜不新鲜男子与摊主冲突心脏病发死亡 家属索赔百万
原标题:因西瓜不新鲜男子与摊主冲突心脏病发死亡 家属索赔百万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为了一个西瓜闹出一起命案,因西不值!新鲜只因西瓜不新鲜,男摊买瓜的主冲脏病和卖瓜的两家人起了冲突,还动手打了起来。突心冲突之后,发死买瓜男子心脏病发作倒地,亡家万经抢救无效最终身亡。属索
为此,赔百意外死亡的因西男子阿洪家人状告西瓜摊主夫妇,并提出了上百万元的新鲜索赔诉求。近日,男摊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主冲脏病
据悉,突心死者阿洪是发死一名外来工,租住在海沧区,他也是一家人的经济支柱,他死后,家中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其中最小的女儿年仅3岁。阿洪的父母都没有经济来源,如今,抚养两个孩子的重任落在了阿洪妻子一人身上。
一场悲剧:一个西瓜,引发一场命案
这一场悲剧,因一个西瓜而起。
被告男子王某的妻子刘女士是一个西瓜摊摊主,事发当天,也就是2016年7月5日傍晚,刘女士正在街边卖西瓜时,被害人阿洪及其家人来到西瓜摊“讨说法”。
原来,阿洪前一天在这个西瓜摊点买了一个西瓜,因西瓜不够新鲜,所以第二天阿洪一家人就想去换一个西瓜。但是,西瓜摊主刘女士认为,这西瓜是因为顾客放久的原因才不新鲜,即“西瓜是放坏的”,就不同意更换。
于是,双方发生口角。被害人阿洪一怒之下,就抱起摊上的西瓜摔在地上,一共摔了三个西瓜,还把西瓜摊的电子秤摔碎了。
随后,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刘女士抓、挠阿洪手臂,阿洪及其家人则对刘女士进行殴打。
摊主刘女士被打后,随即打电话叫来自己丈夫王某。被告人王某到场后,先打了被害人阿洪脸部一巴掌,接着两人徒手扭打在一起。
打斗中,被告人王某拳击被害人阿洪头部等处。在此过程中,刘女士与被害人阿洪的家人也在一旁扭打。
最终,扭打的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阿洪被路人拉开。谁也没想到,被害人阿洪随后独自走到路边人行道上,并缓慢倒地。
死因揭秘:外因诱发,心脏病发作死亡
阿洪倒地后,旁边有人大喊一声“这个人要死了,不行了”。接着,有人拨打120,阿洪很快就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是,他最终还是不幸死亡了。
事发后,经鉴定,被害人阿洪是因为外伤、争吵等因素诱发心脏病导致死亡。鉴定结果显示,阿洪外伤致头部三处出血受伤,另外面部擦伤,颈部有挫伤,体表擦伤,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鉴定结论认为,被害人阿洪系因外伤、争吵、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其所患“冠状动脉发育不良伴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的心脏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功能不全死亡。
案发后,目击的群众报警,被告人王某在现场等候处理,随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焦点争议:家属索赔百万,谁来担责?
近日,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索赔案。这起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是海沧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民事案件则是死者家人状告西瓜摊主夫妻二人,要求他们赔偿阿洪死亡的损失共计100多万元。
法庭上,两家人各执一词。死者阿洪的家人起诉认为,西瓜摊主刘女士虽并未被追究刑责,但刘女士也属于共同侵害人,也负有赔偿责任。因此,阿洪家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王某及其妻子刘女士共同赔偿损失。
被告人王某则答辩说,被害人阿洪有过错在先,自己对被害人阿洪的死亡不存在过失,因此,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某说,首先,阿洪是特殊体质,死亡原因是自身疾病发作,被害人死亡与双方肢体冲突不存在因果关系。其次,被害人阿洪共同生活的亲属都不知阿洪患有心脏病,王某在与阿洪争吵打骂中“无法知道也无法预见”阿洪存在冠心病,被告人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可见,被害人的死亡完全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是自身疾病所致,属于意外事件。所以,被告人无罪。
王某的妻子、摊主刘女士答辩说,她是被原告一家欺负、殴打的对象,被害人的死与她没有因果关系。
一审判决:获刑二年二个月赔偿37.9万余元
近日,厦门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虽不知被害人阿洪患有心脏病,也预见不到阿洪患有心脏病,但是,王某应当预见击打他人头部可能导致他人伤亡的危害结果,但他却没有预见,在主观方面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经鉴定,被害人阿洪系因外伤、争吵、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其所患心脏病发作死亡,双方短暂互殴即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外伤系被害人死亡的诱因之一,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另外,王某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7.9万余元。
□法官说法
为何摊主无责丈夫却要赔钱?
法官说,被害人阿洪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自身疾病,而且被害人阿洪对矛盾的激化负有责任。被告人王某应酌情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法院酌定王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而刘女士受到被害人阿洪等人的殴打,她对阿洪的抓扯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也不足以引起被害人阿洪的死亡。所以,刘女士无须对被害人阿洪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针对刘女士的民事索赔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案例
男子“气死”他人被判赔偿10万
“气死”别人,该怎么赔?此前,湖里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一位小区业主因为“气死”他人,坐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被“气死”的老叶生前是小区的绿化养护工人。案发当日,绿化养护工人老叶在小区绿化带上修剪草木时,无意间将业主赖先生种植的柚子树剪断一截,引起赖先生不满,随后双方发生争执。
清洁工老王正巧目睹了两人争执的过程。据老王介绍,当时他劝开二人后,看见老叶走到小区幼儿园门口时,赖某又冲过来,竖着中指辱骂老叶。紧接着,老叶又往前走了几十米就倒下了,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老叶死后,他的妻子和子女将赖先生告上了法庭。他们起诉认为,老叶是被赖先生“气”死的,因为老叶是在遭到赖先生羞辱、推搡后猝死。所以,赖先生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尸检报告表明,老叶是因争吵、情绪激动等诱发疾病死亡。因此,法院经审理认为,赖先生的行为与老叶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老叶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患有的心脏病,而疾病不在赖先生可预见的范围之内。因此,法院酌定赖先生对老叶的死亡承担15%的过错责任,判决他支付近10万元赔偿。
□专家说法
“气死人”应担侵权责任
吵架气死人,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分析说,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以有过错为前提的。同时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要存在因果关系。而在本案中,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受害人身体存在特异体质,因争吵、情绪激动等诱发疾病而死亡,对这一不幸后果,受害人自己也有责任。因此,不能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责任。
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
(责任编辑:股票)
-
客家恳亲公园旁的立体停车场,由于长期停工,如今施工现场杂草丛生、垃圾杂物成堆。入夏时节,龙岩城区莲花山木栈道成为市民散步健身、纳凉避暑的好去处。这本是件惬意的事,可随着木栈道人气越来越旺,不少市民却因 ...[详细]
-
3个来自翔安的监测点代表接受授牌。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郭钦转通讯员苏亚玲王虹)根据福建省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工作方案要求,厦门有6个监测点纳入其中,同安区和翔安区各3个,测报品种为南美白对虾和石斑鱼。日 ...[详细]
-
◆乾隆御笔亲题﹃恬澜贻贶﹄匾额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厦门沙坡尾朝宗宫,历经近400年,香火仍颇为旺盛。“朝宗宫就在沙坡尾边上,在长达百年的时间里,沙坡尾是海峡两岸唯一合法的渡口,往来这 ...[详细]
-
厦门海关关员与华侨博物院人员一同清点捐赠物品。(雷国华摄)陈嘉庚长孙陈立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何炳进摄)-其长孙陈立人向华侨博物院捐赠近百件侨史文物-部分精品预计10月21日陈嘉庚诞辰纪念日向社 ...[详细]
-
教师在顶刊发读者来信成“零的突破”:“类似情况大学里不在少数”
刘昊禹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文章截图。海南师范大学官微/图)2025年3月24日,海南师范大学公众号发表文章称,该校足球学院讲师刘昊禹在《自然》Nature)杂志发表了文章,为学校“体育学科在Natu ...[详细]
-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叶晓菲文/图)近日,市民林先生通过导报热线968801反映,前埔北区1里小区北门路面下惊现一个“洞穴”,路面悬空,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查 ...[详细]
-
背包里还有33张身份证、114个U盾和90张营业执照正副本男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机场警方刑拘入境旅客背包里携带大量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等。警方供图)海峡网讯(厦门日报记者程午鹏通讯员付任佳)旅客 ...[详细]
-
“纸浆蝴蝶”在墙上“飞舞”,吸引市民游客驻足欣赏。海峡网讯 (厦门日报 文/图 记者 陆晓凤)近期,官任路上的一面“蝴蝶墙”成了 ...[详细]
-
在一次史无前例的安全漏洞中,黎巴嫩真主党成员的数千台寻呼机和对讲机于当地时间2024年9月17日和18日在黎巴嫩全境同时发生爆炸,造成至少26人死亡,数千人受伤。而据黎巴嫩卫生部长阿比阿德在新闻发布会 ...[详细]
-
女模特买好飞机票,准备赶回老家扫墓,不料还没上飞机就被民警拦下。另一名女子逢年过节不敢回家,连家人都断绝了联系,没想到去机场接个朋友,被盘查出逃犯身份。昨日,机场公安分局通报这两起案件。案件 1 引诱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