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青海日前,检察机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依法
副行长丁伟涉嫌受贿罪一案,对丁由青海省海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伟涉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嫌受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贿案由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青海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伟享有的检察机关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依法听取了辩护人的对丁意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伟利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上的伟涉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嫌受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