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孙来彬)近日,日照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居民2018年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我市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保险 据悉,2018年全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66元。限额在大病保险支付政策上,提至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日照对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居民30万元以下的大病部分,支付比例由65%提高至7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保险部分,支付比例为75%;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限额乙类药品、提至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的日照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及最高限价以上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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