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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花园式单位(小区)”开始申报

时间:2025-05-02 10:52:35 来源:丝路真相在线 作者:民政 阅读:889次
  本报讯(记者 靳凤清) 4月19日,日照记者从市园林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花园近日,式单始申日照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搞好2011年度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申报和评选工作的区开通知》,全面启动日照2011年度省、日照市级“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申报评选工作,花园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式单始申城市人居环境。
  据了解,区开2011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的日照申报评选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自查准备阶段。各申报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的花园单位进行自查,并提供相应的式单始申材料。在自查过程中,区开对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城市绿化费的日照单位,要于5月10日前交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花园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式单始申
  第二阶段为材料审查阶段。5月中旬,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第三阶段为现场考察阶段。6月15日至25日,市城绿委组织专家组对材料审查合格的单位(小区)进行现场实地考核。
  第四阶段为名单上报节点。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地考核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确定上报名单。
  2011年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申报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自查准备阶段。6月1日前,各申报“花园式单位(小区)的单位进行自查”,并提供相应资料。在自查过程中,对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城市绿化费的单位,要于7月1前交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
  第二阶段为检查考核阶段。9月份,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及绿化养护档案进行会审,并赴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第三阶段为表彰奖励阶段。市城市绿化委员会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对符合标准的单位授予市级“花园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小区”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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