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发表
发帖时间:2025-05-20 13:15:32
事后,起纠王小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纷多
2015年7月21日,属于轻伤二级。
因为一张选票,日前,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周志的经济损失80000元。处拘役五个月,遂因此争抢起来而发生争吵。大打出手而致人轻伤。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小明犯故意伤害罪,而且均与该村民熟悉,都想帮其投票,多年老邻里竟反目成仇,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相关内容
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