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首例逮捕案件公开审查 当场宣布作出不批准逮捕
1月16日15时,福安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首例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首例审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逮捕当场辩护律师、案件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等参加,公开并邀请了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宣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出准逮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不批捕
会上,福安与会人员围绕犯罪嫌疑人阮某某行为的首例审查社会危险性畅所欲言。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逮捕当场认为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案件犯罪嫌疑人阮某某案发后有悔罪表现,公开其近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宣布取得谅解。作出准逮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场宣布对犯罪嫌疑人阮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
福安市检察院的这一举措是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审查逮捕由传统的封闭化、单元化逐步向公开化、多样化转变,将审查逮捕工作从捕后说理转向捕前释法,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度、透明度。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也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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