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摊位上挂着灯笼非法卖烟花爆竹被拘
日照讯(记者 刘彦美 通讯员 沙连成) 元宵节是女摊个欢乐祥和的日子,然而有人却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位上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2月19日,灯笼岚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人员。
当日,卖烟正值农历正月十二,花爆恰逢巨峰镇农贸大集。竹被当天,女摊巨峰派出所民警在集市上开展日常巡逻过程中,位上发现一销售灯笼的灯笼摊位上聚集了很多人,女摊主神色紧张,非法还时不时地向远处张望。卖烟
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巡逻民警的花爆注意。民警走近这个摊位时,竹被女摊主正从摊位下面的女摊纸箱中往外拿各色烟花爆竹,向过往的顾客兜售。看到民警,女摊主慌忙抓起一块桌布遮盖烟花爆竹,然而女摊主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的行为,已经被巡逻民警随身配戴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下来。巡逻民警随即依法口头传唤女摊主到派出所。
经调查,女摊主李某是涛雒镇人,平时赶集做小生意。今年春节期间,看到别人销售烟花爆竹很赚钱,就想着趁元宵节也卖点儿烟花爆竹“赚”一笔。明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的,可是李某又禁不住利益诱惑,于是就想出了“挂灯笼 卖爆竹”的法子。2月17日,李某批发了几个灯笼,又在涛雒镇一农资生产店批发了十多个品种的烟花爆竹。19日一大早,李某就到巨峰镇农贸大集上,设置好摊位,挂好灯笼,并将少量烟花爆竹摆放在摊位上,为掩人耳目还用桌布将烟花爆竹盖住。
2月19日,巨峰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将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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