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新闻5月10日电(郑莹莹)5月10日,全国通办新修订的首日上海《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中国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对新
当天,人受上海各婚姻登记机关迎来首批享受“全国通办”新政的全国通办当事人。据统计,首日上海“全国通办”首日,对新上海全市17个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婚姻登记1673对;其中,人受“全国通办”462对,全国通办约占全市登记总量的首日上海
27.6%。即日起,对新婚姻登记这一公共服务真正“随人走”。人受双方均是全国通办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首日上海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对新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为迎接这场“大考”,上海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早早做足准备,提前增派人手,让前来办理的当事人感受到“全国通办”带来的便利。